日期:2025-12-3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一、学校简介

齐鲁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48年的华东大学教育学院;1949年由山东益都(青州市)迁址至山东济南;1960年更名为山东教育学院;2010年改制更名为齐鲁师范学院。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是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

二、招聘岗位

岗位

学历

学位

学科专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师

博士研究生

博士

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轻工技术与工程、生物医药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生物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作物学、林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艺术学、美术学、设计学、音乐与舞蹈学、体育学,以及相应专业学位

qlnuzhaopin@qlnu.edu.cn

老师:0531-66778379

孙老师:0531-66779419

三、引进类型和待遇

人才类别及层次

年薪(万元)

安家费

(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自然科学

人文学科

第一层次

待遇面议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60

40-60

50-80

20-30

第四层次

A类

按聘用岗位等级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

40-50

35-45

15-20

B类

35-45

25-35

10-15

C类

30-40

15-25

5-10

第五层次

优秀博士

A类

按聘用岗位等级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

30-40

15-20

8-10

B类

20-30

10-15

5-8

C类

10-20

5-10

3-5

学校高水平学科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具体待遇按“一人一议”原则研究确定。

其他待遇:

1.符合人才引进基本条件的,第一层次(顶尖人才)至第四层次(骨干人才),根据代表性成果可聘为二至四级教授岗位;第五层次(优秀博士),根据原专业技术职务或业绩、能力和水平情况,可预聘为四级教授或五至七级副教授岗位;对于特殊人才,按“一人一议”原则由党委会研究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

2.符合学校用人标准的高层次人才家属,可在政策范围内安排工作岗位;学校协助解决子女在济南章丘区中小学入学。

3.第五层次(优秀博士)A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可申请两年内免费使用校内周转房或申请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第四层次(骨干人才)及以上3000元/月,第五层次(优秀博士)A类1500元/月。

四、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qlnuzhaopin@qlnu.edu.cn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为“姓名+所学专业+学位+毕业学校”;或直接与相关用人单位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孙老师

电话:0531-66778379、0531-6677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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