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建设的“国内一流大学”高校,全国文明校园。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24年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
引进对象岗位类别及条件
一类岗位
在相关学科领域享有国际、国内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学术造诣精深,取得重大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引领相关学科进入国际国内一流学科行列的高层次人才。
二类岗位
具有较好的学术发展基础和相当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公认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能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三类岗位
在全国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具备相应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优秀人才。
四类岗位
国内高水平大学任职,学术水平高于其所在学科教授平均水平,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人才。理工科类的应聘者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文社科类的应聘者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需具有正高级职称。
五类岗位
具有突出教学科研业绩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优秀学者。理工科类的应聘者原则上年龄在42岁以下,人文社科类的应聘者原则上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
六类岗位
紧缺专业教授,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水平和发展潜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理工科类的应聘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不超过48周岁。
七类岗位
取得博士学位的博士、博士后。其中理工科类的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不超过38周岁,紧缺学科或业绩成果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师资博士后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引进待遇
1.学校引进待遇
岗位 |
年薪/薪酬 |
安家费 |
住房待遇 |
科研启动费 |
一类岗位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二类岗位 |
年薪60万元 (不含教学和科研超工作量绩效) |
120万元 |
符合学校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校内公租房租住; 或享受30万元住房补贴 |
自然科学类150万元,人文社科类90万元。提供独立工作用房及科研试验用房 |
三类岗位 |
年薪50万元 (不含教学和科研超工作量绩效) |
90万元 |
符合学校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校内公租房租住; 或享受30万元住房补贴 |
自然科学类80万元,人文社科类50万元。提供独立工作用房及科研试验用房 |
四类岗位 |
年薪30万元 (不含教学和科研超工作量绩效) |
70万元 |
符合学校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校内公租房租住; 或享受20万元住房补贴 |
自然科学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视工作需要提供工作用房 |
五类岗位 |
年薪25万元 (不含教学和科研超工作量绩效) |
50万元 |
符合学校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校内公租房租住; 或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15万元住房补贴,博士享受10万元住房补贴 |
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视工作需要提供工作用房 |
六类岗位 |
薪酬18-25万元,工资、福利、绩效按国家、自治区、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40万元 |
符合学校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校内公租房租住; 或享受 15 万元住房补贴 |
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
七类岗位 |
薪酬15-20万元,工资、福利、绩效按国家、自治区、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20-35万元(紧缺学科引进人才安家费可达40万元) |
符合学校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校内公租房租住; 或享受10万元 住房补贴 |
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 |
师资博士后 |
在站两年工作期内年薪20万元(不含上级部门专项经费资助) |
在站期间可根据个人情况提前申请引进人才安家费 |
在站工作期内由学校提供免费公寓租住,出站后享受引进人才住房待遇 |
两年在站期间科研启动费2万元,学术交流费1万元 |
2.其他待遇
(1)第六类、七类岗位优秀人才到校后可申请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的独秀青年学者、年薪制。
(2)引进的博士后人员,按照广西有关政策,可申请认定副高级职称。
(3)第一至第四类岗位人才配偶具有学士学位的,学校安置工作;第五类岗位紧缺学科人才配偶(具有硕士学位的,学校安置工作;具有学士学位的,学校推荐工作),非紧缺学科人才配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学校推荐工作。
(4)引进人才子女可申请入读学校的附属学校。
(5)引进人才的教学科研成果,学校可推荐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