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招聘简章
日期:2021-09-01 浏览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首批地方高校“111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7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类别),63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33889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2462人,其中专任教师1622人。有全职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俄罗斯工程院和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英国皇家学会工艺院院士1人;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级工程人才等7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优青等5人,其他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3人,省级高层次人才55人。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59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2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3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应在38周岁以下,应聘辅导员1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四、待遇

(一)学校待遇

引进人才全职到岗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外,学校提供如下待遇:


引进人才层次及相关待遇具体按照《青岛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青理工校发〔20184号)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符合山东省《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相关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省财政统筹给予一定补助(视同省政府奖励)。

2.符合《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住房补贴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青人社规[2019]7号)相关条件的,可享受青岛市发放的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1200/月,硕士800/月,紧缺专业博士1500/月,紧缺专业硕士1200/月,最高可享受36个月。

3.符合《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青人社规[2019]8号)相关条件的,可享受青岛市发放的一次性安家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

4.符合《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资助实施细则》(青人社发[2019]3号)相关条件的博士后,可享受青岛市发放的25万元博士后安家补贴。

5.符合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引进研究生生活补贴管理办法(试行)》(青西新人社[2018]127号)相关条件的,可在享受青岛市研究生住房补贴的基础上,同步享受新区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博士3600/年、硕士2400/年,最高可享受3年。

6.符合青岛西海岸新区《博士后生活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西新人社[2018]126号)相关条件的博士后,可享受新区发放的10万元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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