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2024年人才招聘公告
日期:2024-05-10 浏览
单位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前身——蚕学馆,是杭州知府林启为实现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的宏愿于1897年创办的,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
有着127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理工大学,诚邀海内外英才加盟。
      (一)A-G类人才
      1.A类(卓越教授):拥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领导能力,学术研究处于世界前沿,在国内外享有广泛的学术声望和影响力,能引领本学科突破性发展,是国内外本学科公认的学术大师、著名专家学者等。
      2.B类(杰出教授):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在所研究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以及带领团队协同攻关的能力,达到或接近国家级领军人才相应学术水平的学者。
      3.C类(精英教授):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影响力,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所在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或学科带头人,达到或接近国家级青年人才相应学术水平的学者。
      4.D类(精英教授):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达到或接近省级人才计划相应学术水平的学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E类(特聘教授):具有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近三年有重要学术成果,在其研究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人才;或具有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近三年业绩特别突出或属于学校急需紧缺专业。
      6.F类(特聘副教授):具有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近三年内有重要学术成果,在其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才;或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业绩特别突出的博士、博士后。
      7.G类(优秀博士):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科研业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质。
      (二)“百人计划”高层次人才:
      1.“百人计划”领军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非华裔外籍人士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国家级领军人才潜质的海内外学者。
      2.“百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国家级青年人才潜质的海内外学者。
      (三)特聘研究员和特聘副研究员岗(年薪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科研业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质;
      2.引进范围:我校博士点学科和一流学科A类学科。
      (四)博士后(含普通博士后和师资博士后)
      1.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能够在我校流动站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培养期满,通过考核并获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博士后证书》者,可申请作为浙江理工大学教师引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全职博士后人员招聘人数不限。
招聘学科
      数学、物理学、光学工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心理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设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艺术学、软件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网络空间安全、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建筑学、风景园林、生物学、药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审计、社会学、公共管理学、法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经济学、哲学、历史学、体育学或教育学等。
配套待遇
      各类人才除享受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提供特殊待遇,详情可参考表3。


表3.浙理工大学人才引进待遇标准

位:元人民币(税前

人才类别

安家费

科研启动经费

薪酬

其他

A-D

面议

E

80

人文社科:10

理工科:30

首聘期(五年)内享受不低于专技四级岗待遇

1.可申请人才周转房或享受租房补贴3000/月(共12个月),F类中无高级职称者可享受租房补贴2000/月(共36个月);

2.鼓励E类以上人才及“百人计划”入选者组建研究团队,学校给予办公空间、队伍建设、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的支持;

3.不具有正高职称的E类人才和“百人计划”领军人才,首聘期内被聘为“特聘教授”,并增列为硕导,“百人计划”领军人才同时增列为博导;

4.不具有副高职称的F类人才和“百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首聘期内被聘为“特聘副教授”,并增列为硕导;

5.“百人计划”入选者三年内可直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特别优秀者当年可直评高级职称;

6、首聘期考核优秀且符合相关条件的F类人才,可直接入选校教学科研骨干培养计划。

F

60-75

人文社科:5

理工科:15

首聘期(五年)内享受不低于专技七级岗待遇

“百人计划”领军人才

150

人文社科:30

理工科:100

首聘期(五年)内年薪50-60

“百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100

人文社科:20

理工科:60

首聘期(三年)内年薪30-40

G

50-75

人文社科:3

理工科:8

按所聘岗位兑现待遇

1.可申请人才周转房或享受租房补贴2000/月(共36个月);

2.首聘期考核优秀的,聘为“特聘副教授”,增列为硕导,期限为五年

特聘研究员

考核合格后享受安家费60

人文社科:5

理工科:15

年薪40

享受租房补贴2000/月(共36个月),按合同制管理

特聘副研究员

考核合格后享受安家费60

人文社科:3

理工科:8

年薪30

享受租房补贴2000/月(共36个月),按合同制管理

博士后(含普通博士后和师资博士后)

/

人文:2

理工:5

A.年薪≥25

B.年薪≥30

C.年薪≥35

1.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报相应的职称;

2.未在杭州市享受福利性住房(不含商品房)的人员享受学校租房补贴2000/月(共24个月);                              

3.若获选国家“博新计划”可在原有基础上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补助

表4.各博士后流动站联系方式

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所在学院

联系方式

纺织科学与工程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丝绸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1-86843255

Email:694280953@qq.com

机械工程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571-86843354

Email:jko@zst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0571-86845522

Email:mat@zstu.edu.cn

生物学

生命科学与医药学院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571-86843303

Email:skzp@zstu.edu.cn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安老师、盛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843043/86843651
      邮箱:rsc@zstu.edu.cn
      学校网址:www.z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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