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浙江省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五所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目前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百强行列。
宁波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其学科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十一大门类,设有25个学院,建有7个省一流A类学科、6个省一流B类学科;据ESI公布的数据,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动植物科学等5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工程硕士领域,62个本科专业。
除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之外,面对青年博士主要招聘岗位为以下三类:
(一)学术骨干(副高)可享受“宁波大学人才房”政策
1.人文社科类不超过40周岁,自然科学类不超过35周岁;
2. 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博士后出站可直接申请)。
3.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C类项目1项或省部级C类项目2项,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C类项目1项和省部级C类项目1项;
4.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一级核心以上期刊学术论文4篇(至少1篇为权威期刊),或发表权威期刊2篇;自然科学类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5篇(其中SCI二区以上或Top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2篇;
(二)优秀博士(中级)可享受“宁波大学人才房”政策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近4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二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为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若与博士毕业论文相关,1篇可以为导师一作本人二作),或发表中文权威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SCI/SSCI/CSSCI/A&H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2篇;自然科学类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2篇(其中工学类可最多可用1篇E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替代1篇SCI收录期刊论文),或发表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1篇。
(三)博士后
从事全职博士后期间,参照新进教师进行管理。学校综合年薪:24万元/年(不含课题组补助);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留甬补助:35万;宁波市择优资助:按照国家博士后基金资助金额1:1配套。
博士后出站后可继续申请优秀博士、学术骨干的岗位,如达到引进标准可直接聘为副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