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引进类别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引进人才的类别:
1. 学科领军人才
2. 学科带头人
3. 学术骨干
4. 优秀博士
二、引进待遇
湖南工程学院2021年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
人才类型 |
具体标准(单位:元) |
||
|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
科研资助基金 |
||
|
自科类 |
社科类 |
||
|
学科领军人才 |
200万起 |
500万 |
150万 |
|
学科带头人 |
120万起 |
200万 |
80万 |
|
学术骨干 |
60万起 |
40万 |
20万 |
|
优秀博士 |
40万起 |
10万 |
6万 |
|
备注: 1.以上人才引进列入事业单位编制,配偶是全日制硕士的,可按政策安置配偶工作; 2.博士到岗工作并签订服务协议后,安家费可一次性发放;根据个人学术业绩或学习研究经历可适当上浮(最高10万元); 3.博士经认定后享受讲师待遇,取得相应的业绩后可按学校政策享受教授关键岗的业绩绩效工资; 4.业绩突出的博士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校聘高级职称; 5.博士进校后鼓励加入科研团队,且支持进站做博士后或出国进修访学; 6.所有人才来校工作后将按照学校政策享受医疗保健、配偶安置(硕士)、子女入学等与我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同时还可申请由湖南省及湘潭市提供的人才引进待遇; 7.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引进,待遇和工作任务面议,鼓励学科团队引进。 |
|||
三、引进计划及要求
|
用人部门 |
招聘岗位 |
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 |
计划数(人) |
备注 |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教师 |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8 |
|
|
机械工程学院 |
教师 |
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6 |
|
|
纺织服装学院 |
教师 |
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 |
博士研究生 |
8 |
本硕博专业或学科一致,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教师 |
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制药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7 |
本硕博为相关专业,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
|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人工智能产业院) |
教师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等信息类学科 |
博士研究生 |
4 |
|
|
管理学院 |
教师 |
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交通运输工程、运筹学等经济与管理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5 |
|
|
经济学院 |
教师 |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
博士研究生 |
4 |
|
|
计算科学与电子学院 |
教师 |
数学、统计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9 |
|
|
外国语学院 |
教师 |
外国语言文学 |
博士研究生 |
2 |
|
|
建筑工程学院 |
教师 |
土木工程、建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热能工程、建筑环境与新能源应用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10 |
本硕博专业或学科一致优先 |
|
设计艺术学院 |
教师 |
美术学、艺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 |
博士研究生 |
1 |
|
|
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 |
教师 |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 |
博士研究生 |
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