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首批地方高校“111计划”建设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高水平大学“强特色”建设高校。
学校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7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类别),59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34339人。3个学科入选省一流学科(含培育),土木工程获批省高峰学科、机械工程获批省优势特色学科。工程学ESI全球排名前1%;12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专业入选山东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111计划)、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等5个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拥有教育部、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26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和4个协同创新中心。
青岛理工大学正处在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的关键时期,学校将持续以敞开的胸怀,诚邀海内外英才加盟,携手共创辉煌!
人才待遇
(一)学校待遇
引进人才全职到岗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外,学校提供如下待遇:
层次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人才津贴(万元/年) |
购房补贴 |
||
自然科学 |
人文社会 |
||||
第一层次 |
面议 |
||||
第二层次 |
300~600 |
100~200 |
80~120 |
200~300 |
|
第三层次 |
100~300 |
30~100 |
40~50 |
120~150 |
|
第四层次A类 |
50~100 |
15~30 |
20~30 |
60~80 |
|
第四层次B类 |
30~50 |
10~15 |
15 |
40 |
|
第五层次 |
A类 |
20 |
10 |
- |
30 |
B类 |
10 |
5 |
- |
15 |
|
C类 |
5 |
3 |
享受2000元/月租房补贴(不超过2年) |
第四层次及以上人才直聘校聘教授岗位,第五层次A类人才首聘期内享受副教授三级岗位工资待遇,业绩成果突出的,直聘校聘副教授岗位。
第三层次及以上人才以及符合山东省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办法的,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人才家属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妥善解决配偶工作。
符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条件的引进人才,可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申请配售青岛理工大学嘉陵江路主校区人才住房。
(二)其他待遇
1.符合《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住房补贴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青人社规[2019]7号)相关条件的,可享受青岛市发放的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1200元/月,硕士8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15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1200元/月,最高可享受36个月。
2.符合《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青人社规[2019]8号)相关条件的,可享受青岛市发放的一次性安家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
3.符合《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资助实施细则》(青人社发[2019]3号)相关条件的博士后,可享受青岛市发放的25万元博士后安家补贴。
4.符合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引进研究生生活补贴管理办法(试行)》(青西新人社[2018]127号)相关条件的,可在享受青岛市研究生住房补贴的基础上,同步享受新区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博士3600元/年、硕士2400元/年,最高可享受3年。
5.符合青岛西海岸新区《博士后生活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西新人社[2018]126号)相关条件的博士后,可享受新区发放的10万元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