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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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是湖北省属多科性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地处中华民族智慧化身诸葛亮的故居--古隆中,校园三国历史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相得益彰。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央和地方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学校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现有社会工作、学前教育、物理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地理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机械、教育、材料与化工、电子信息、交通运输、生物与医药、临床医学、旅游管理、设计、体育、土木水利、护理等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学科、工程学科先后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省级创新创业学院1个,湖北科创学院1个,被评为“湖北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共同体综合改革试验区和示范校”“湖北省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以“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为校训,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实现更名综合性大学、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全国知名、交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性大学三步走目标,湖北文理学院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学校将为您提供自由的学术环境、良好的工作条件、优厚的薪酬待遇和广阔的发展平台,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学校,施展才干,实现梦想,共创湖北文理学院美好未来!

领军人才(A类)、拔尖人才(B类)、杰出人才(C类)

引进待遇:                                                                         单位(万元)

人才类别

年薪

安家费(税前)

科研启动费

配套政策

实验性理工医

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

领军人才(A)

100

安家费实行“一事一议”。

160

80

1.房租补贴:提供校内过渡住房(免房租)或提供房租补贴;可协助提供襄阳市隆中人才公寓。
2.
配偶工作: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本科以上择优考核聘用。
3.
子女入学: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可走绿色通道,不受户籍限制。
4.
协助享受襄阳市人才相关待遇。

拔尖人才(B)

50

100

50

杰出人才(C)

30

60

30

优秀人才(D类)、青年人才(E类)

引进待遇

学校根据引进人才考核的评价结果分为六个层次(评价考核内容围绕思想政治素质、人才培养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社会学术声誉和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给予相应的安家补助费和科研启动费。安家费分基础安家费和激励安家费,基础安家费占安家费总额的50%,人才到校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发放(特殊情况可申请提前发放);激励安家费占安家费总额的50%(杰出人才及以上类别人才另行约定),根据首聘期任务完成度按相应比例发放。科研启动费根据学校政策分批下达。

引进人才还可享受襄阳市引进人才待遇,符合襄阳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可同时享受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引进政策及待遇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优秀人才(D类)

青年人才(E类)

D1

D2

D3

E1

E2

E3

安家补助费(税前)

安家费

150

120

100

80

60

40

附加安家费

博士后安家费增加5万。

科研启动费

实验性理工医

50

40

30

20

15

10

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

25

20

15

10

8

5

工作待遇

1.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福利和保障待遇。

2.到岗后初聘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直聘至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其他情况按相关政策认定后予以聘任。

3.前三年内按副教授七级岗位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三年后按实际聘任岗位执行。

4.新进博士前三年内享受18000/年学位津贴,博士后享受20000/年学位津贴。

5.前三年享受每月1000元的房租补贴,具有副高职称者补贴标准为1500/月,具有正高职称者补贴标准为2000/月。

6.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可根据需要搭建实验平台。

配偶安置

1. 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条件的,通过考核可调入我校工作,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
2.
配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通过考核可在校内安排工作,按按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同工同酬。

3.配偶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通过考核可在校内安排工作,按劳务派遣聘用人员管理。

其他政策

1.新进博士要求安排配偶工作的,安家补助费按下列情况核算:
①配偶为博士,且符合我校人才引进计划和岗位要求的,学校按人才引进政策给予聘用,引进待遇夫妻双方独立计算。
②配偶为博士,不符合我校人才引进岗位要求的,学校按配偶安置政策给予聘用。引进待遇中安家补助费和科研启动费参照学校在校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返校奖励政策执行,其他待遇按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③配偶为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学校按配偶安置政策给予聘用,安家费减少20万元。
2.
海外优秀博士(后)、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3.
引进人才来校面试,按学校标准报销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

襄阳市政策

购房首付款补贴

在襄首次就业不满三年且无在襄自有产权住房的新进博士可按襄阳市现行人才政策申领。补贴标准为税前12万元,以补贴券的形式发放,可在襄购房时使用。

生活补贴

按襄阳市政策执行。

人才公寓

在襄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新进博士可按襄阳市现行人才政策申领。套内户型不少于两室一厅,含基本家具、家电。公寓租期为三年,期满符合条件可续租两年。夫妻均为博士的,原则上只申领一套。

子女入学

博士子女在襄就读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享受绿色通道,可按襄阳市现行人才政策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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