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引进人才除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外,学校另外给予特别待遇:
(一)“领军人才+团队”
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一事一议。给予理工科实验室建设费不少于200万元,文科实验室建设费不少于100万元。
(二)学科带头人
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一事一议。给予理工科实验室建设费不少于100万元,文科实验室建设费不少于60万元。
(三)教授
学科急需引进的教授参照博士引进待遇。
(四)博士研究生
类别 |
年龄要求 |
业绩要求 |
安家费 (税前) |
科研启动费 |
住房 |
家属安置 |
A类博士 |
32岁及以下 |
教学科研业绩优秀 |
45万元 |
文科46万元、 理工科50万元(包括基本科研启动费和特别科研启动费) |
按学校租房规定提供3年过渡性套房供引进人才租住;不需要过渡性住房的,学校给予1000元/月的租金补贴,补贴3年。 |
家属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学校可以采用合同制安置 |
B类博士 |
40岁及以下 |
教学科研业绩良好 |
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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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博士 |
45岁及以下 |
教学科研业绩较好 |
10-35万元 |
不安置家属 |
备注:1.特别优秀的博士,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和配偶安置等引进待遇一事一议。
2.新进博士如未取得高级职称,在首聘合同期内绩效享受副教授待遇;
3.引进的夫妻双博士,除分别享受引进待遇外,另每人增加安家费5万元;
4.引进人员安家费根据首聘期时间分年度进行平均发放;
5.考核合格者享受校内特殊人才教学科研目标考核奖励,博士奖励标准为3200元/月;
6.引进人才需要解决子女入学问题的,学校可按政策安排到附属幼儿园和附属小学就读;
7.符合衡阳市校企三方合作引才条件的博士,可另外享受衡阳市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