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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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一、学校简介

南昌工程学院前身为1958年创建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曾先后隶属水利电力部、水利部,现为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历经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大专部、江西工学院水利分院、江西水利专科学校、南昌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等阶段,成为全国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学校是国务院批准具有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江西省“十四五”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是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农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水利电力特色鲜明的高校。

学校聘请诺贝尔奖得主、美国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埃里克·马斯金(Eric S. Maskin)为学校名誉教授,特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二级教授12人,全国水利高等院校水利类专业带头人1人,江西省“双千计划”人选、“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人选等省级人才100余人。入选2023年“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2人,获宝钢优秀教师奖1人。

水利水电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设计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水利水电工程为国家特色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等4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现有1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水利工程学科为江西省“十三五”“十四五”一流学科,是江西省高校水利工程学科联盟首批牵头学科。电气工程学科为江西省“十四五”一流学科。水利工程、电气工程、林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为江西省博士学位立项建设授权点。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农业水利工程专业等四个专业在校友会2023中国大学专业排名(应用型)第一。工程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

 二、引进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爱国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领军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学术骨干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业绩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引进类别

(一)领军人才

学术造诣高,海内外学术影响广泛,在学科领域已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原创性成果,引领相关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行列。采取一事一议。

(二)学术骨干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相应成果并具备省级各类人才水平。对于未经省级部门认定人才水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的人才,符合下列任意二项条件:

1)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不包括专项基金、主任基金和青年基金);社会科学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1项(不含青年基金)。

2)在Nature、Science、Cell上发表学术论文,或社会科学类人员在B2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至少1篇为B1级及以上),理学、工学、农学类人员在B2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6篇(其中至少4篇为B1级及以上)。

3)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排名前3)。

单项业绩特别突出和紧缺急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自然科学类人员的业绩成果要求是近五年取得,社会科学类人员业绩成果要求是近八年取得。

在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或经同行专家评议具备上述相当科研业绩,可作为学术骨干引进。

以上论文等级别为学校认定级别。SCI分区按中科院JCR大类分区,分区以发表文章当年数据为准,不含会议收录论文。

(三)紧缺学科博士

紧缺学科: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方向)。

(四)业绩突出博士

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国家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学科、中国科学院大学等毕业博士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

1.自然科学类。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

2)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及以上1项;

3)获得8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4)工学类人员在B2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为B1级及以上),理学、农学类人员在B2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1篇为B1级及以上)。

2.社会科学类。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

2)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及以上1项;

3)获得4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4)在C1级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以代替1篇学术论文要求。

以上论文等级别为学校认定级别,SCI分区按中科院JCR大类分区,分区以发表文章当年数据为准,不含会议收录论文。

(五)博士

国内外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

(六)科研团队引进

采取一事一议。

、引进待遇

      项目

类别

人才基金(安家费、购房补贴)

科研启动费

配偶政策

其他待遇

备注

领军人才

采取一事一议

学术骨干

45

30-50万

1.配偶符合校内急需岗位需要且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政策可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2.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硕士学位,符合校内急需岗位需要可安排工作,实行人事代理。

3.配偶为本科学历的,在校内编制外聘用岗位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租用校内公共租赁房一套。

2.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三年内)。

3.博士自引进起内聘副教授三年。

底薪30万元/年起

紧缺学科博士/

业绩突出博士

40

文科8万

理科10万

工科12万

底薪20万元/年起

博士

30万

文科5

理科7

工科9

符合《南昌工程学院业绩突出专业技术人才配偶安置办法(试行)》(南工发〔2023〕107号),到校工作后,可申请安置。

 

科研团队引进

通过组织专家论证给予特别支持。团队科研费用整体核拨,团队成员的个人待遇,根据其实际水平参照各类人才引进标准相对就高执行。

相关说明:

1.南昌“人才十条”。对大学生和高级技师、技师来昌工作,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分别给予每人生活补贴10万元、3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缴纳社保满6个月发放第一笔,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发放第二笔。(需自行申领,网站:https://www.ncrcw.com.cn/ngwc/,下载APP申请提交即可)。人才基金不包括该政策补助。

2.引进人才服务期为6年。

3.领军人才、学术骨干服务期内提供校内已装修(含配备一般生活设施)住房一套(120平米,无产权,免房租)。

4.“人才基金”采取一次性发放与服务期内分年度发放相结合的方式,领军人才采取一事一议,学术骨干“一次性发放”金额为20万元,其他人才“一次性发放”金额为10万元,余下部分根据考核分年度发放或给予预借购房。

5.科研启动费采取项目申报、专家论证的方式进行。

6.年薪制人员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7.夫妻双方为博士,一方非按“人才引进”方式的,给予“一次性发放”部分人才基金,科研启动费、学位津贴、内聘副教授待遇等按相应类别同等享受。

8.来校面试考察人员住宿由学校安排,给予报销一趟考察往返交通费。

9.以上所列人才基金、学位津贴、年薪等引进待遇,均为税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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