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始建于1951年,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0年,学校成功换建新校园,为学校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02年,辽宁省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2011年、2021年,学校党委先后两次荣获辽宁省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近年来,学校连续进入“上海软科”全国最好大学排名200强。
学校占地面积1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0749人,硕士研究生3758人,长短期留学生1100人。设有26个教学、人才培养单位和16个校属馆、部、中心、研究院(所)及附属机构。在黎巴嫩、约旦、乌克兰设有孔子学院共3所,在巴基斯坦开设网络中文课堂1个;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辽宁教育行政学院、辽宁省电化教育馆、辽宁古生物博物馆、辽宁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辽宁省职业教育研究院均设在我校。
学校现有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185人,专任教师1319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55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2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74人。现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人,海外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1人,省优秀专家5人,省“兴辽英才计划”29人(攀登学者5人、特聘教授1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1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教学名师2人、青年拔尖人才8人),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98人,省高校本科教学名师20人,省创新人才支持计划16人,省“兴辽英才计划”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13个。
学校形成了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育人体系。现有本科专业77个,国家一流专业2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项、教育部首批虚拟教研室项目1项。省级一流专业17个、辽宁省首批研究生导师培训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项目选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2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2个、省级一流课程231门。学校是优秀应届本科生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京剧),文化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修研习培训基地。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9大学科,在2020年上海软科最好大学排名中进入TOP200,2021年又提升4个位次。现有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教育学学科为辽宁省一流学科A类层次学科,首批全国教育硕士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建有3个国家二级学会,入选“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权威来源机构”。教育学学科连续在全国第四、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获得B,稳居全国同学科前20-30%。在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教育硕士获得B,法律硕士获得B-,艺术硕士(戏曲)实现A的重大突破。
学校始终坚持科技创新理念,不断提高科研工作核心竞争力。学校现有省级及以上科技类创新平台29个,其中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平台1个、辽宁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1个、重点实验室15个、专业技术创新中心3个,工程研究中心1个、协同创新中心2个、校地校企研究院2个、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1个、中试基地1个、星创天地1个;省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类创新平台41个,其中研究基地29个、科普基地5个、校地校企研究院2个、新型智库5个;省级科研团队26个,其中创新团队13个、教育决策咨询研究团队2个、科技特派团10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团1个。学校近五年获批国家级项目172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8项;获批省级以上政府奖93项,学校教师出版著作615部,授权专利24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7459篇;学校共发表6篇《自然》杂志学术论文和1篇《科学》杂志学术论文,在中国CNS论文排行榜100强,位居辽宁省第1位,全国第18位;有99件议案建议被全国省人大代表采纳,有55件决策咨政报告获得国家和省市领导的批示。
学校秉承开放办学和合作共赢的理念,创新机制、提质增效,拓展与世界高水平大学的深度合作。目前,与五大洲33个国家及地区的166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个,与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博士项目4个;设有黎巴嫩、约旦、乌克兰海外孔子学院3所和巴基斯坦网络中文课堂1个;部级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平台1个,部级国别区域研究中心1个;获批国家民委欧亚俄语国家文化艺术教育研究中心;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接受单位、商务部援外培训承办单位、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黎巴嫩、约旦中文教育研究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管理分会副理事长单位、辽宁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副会长单位和来华分会会长单位、辽宁省中外合作办学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辽宁省来华留学示范高校、辽宁省孔子学院合作大学联盟副理事长单位、辽宁省政府外事交流员接收和派出单位、辽宁省“两岸大学生交流基地”。
面向未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奋力推进“六大突破”,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争创特色一流为核心,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打造一批全国一流的支柱性、标志性学科专业,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建成优势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不懈奋斗。
二、招聘人才
我校紧密围绕学科、专业建设,常年招聘优秀青年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不超过40周岁)。
三、提供待遇
接收为编制内教师,执行国家规定的博士毕业生工资标准,并根据个人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学术业绩、科研成果等,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条件特别优秀者,直聘副教授或提供住房。此外,学校设立“百人计划”人选特殊津贴,在资助期内发放领军人才特殊津贴3000元/月,拔尖人才特殊津贴2000元/月,青年优秀人才特殊津贴1000元/月。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博士毕业生可享受连续36个月,每月2500元的资助(以上政策以省、市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